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畸零地、持分土地收購】~ 對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 但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空地部份,不可以免徵。(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

 零地持分地共有地高價收購~~~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