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16‧ 誰有權利申請實價登錄申報書之閱覽、抄錄或複製?

有關申報書之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依本部103年1月24日台內地字第1031302503號函規定,可提供由申報人、交易雙方當事人及其繼承人申請,至相關申請程序,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地政事務所洽詢辦理。

零土地 / 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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