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8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2‧ 向地政機關申報實價資訊,可否於買賣案件送件時一併申報?

地政三法係規定買賣案件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實際資訊。因此地政機關將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受理申報,實務上因大部分買賣案件習慣上皆有委託地政士代辦,地政士可於領取所有權狀時一併申報,且地政事務所均有設立電腦由申報人於現場自行登錄,申報人亦可在外採線上申報方式登錄。此外,為便利批次申報登錄,並已開發完成單機版程式,地政士可離線申報後再一次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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