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17.如發現區段徵收開發區工程施工阻礙交通、噪音擾鄰或挖損鄰近中油、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有線電視等管線或建物等情形應如何反映?

可電洽本府話務中心1999或致電本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土木工程科,聯絡電話為:8780-7056轉201~223)反映,並請告知發生時間、地點、管線種類等相關資訊,土地開發總隊將通知相關單位派員前往修復或請施工廠商派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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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9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16.如發現開發區公共工程施工缺失,如何通報?

請參考該工區鄰近工程告示牌揭示內容,以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向工程主辦機關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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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15.區段徵收土地享有那些稅賦減免規定?

(1) 區段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無論以現金補償其地價或申領抵價地,均免徵土地增值稅。
(2) 區段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增40%。
(3) 區段徵收之土地於辦理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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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14.區段徵收土地、農作改良物、合法建築物補償費或違章建築拆遷處理費,其所有權人逾期不領取應如何處理?

(1) 土地、農作改良物及合法建築物:
     徵收機關發給補償地價及補償費遇有應受補償人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時,得將款額存入專戶保管,
     並通知應受補償人。徵收補償費存入專戶後,應受補償人如要領取,須檢具有關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核無
     誤後填具領款單交應受補償人向保管處所具領;應受補償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徵收補償費,歸
     屬國庫。
(2) 違章建築拆遷處理費:
     依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應在拆遷限期內向發放機關辦理領款。自拆除日起
     經合法通知得領取後,逾6個月未辦領者,視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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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12.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設定有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地役權)或農育權(永佃權)者,或設定有抵押權、典權或登載有限制登記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應提出何種證明文件?

(1) 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同意塗銷前開他項權利之證明文件。 
(2) 設定有抵押權或典權者:
     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抵押權清償或典權回贖之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人及該他項權利人如同意於將來發
     給之抵價地重新設定抵押權或典權時,則應提出同意塗銷抵押權或典權之證明文件。 
(3) 登載有限制登記者:
     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已為塗銷限制登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塗銷限制登記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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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4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11.如何申請發給抵價地?

本府(台北市)於公告實施區段徵收時,將同時通知各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依下列規定申請領回抵價地: 

(1) 本人親自申請
填寫抵價地申請書,檢附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狀親自至本府指定地點辦理,並攜帶身分證以供核對身分。 
(2)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如無法親自到場申請時,可檢附前述文件、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委任書及委託人之印鑑證明委託他人代辦。 
(3) 通信申請
如無法親自到場申請時,可檢附本人之印鑑證明及前述(1)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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